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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47-1(第3节)

权关系、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等普通物权的物权关系、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物权关系,遂形成了系统的物权关系。股份公司的产权制度,仅仅限于一般流通领域的所有权制度,至于上下级物权关系、自物权与他物权的物权关系,股份公司的产权制度并不很重视,很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涉及到。

公司法与物权法的一个共同缺点,只关注所有权、不关注信托所有权,只关注对外的所有权关系、不关注对内的信托所有权关系。某种意义上说,对内的信托所有权关系比对外的所有权关系更加重要。中国有个成语叫做“养痈遗患”,苏联有个成语叫做“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这些人生哲理是普遍真理,在股份公司中一遍又一遍地反复上演着活报剧。上市公司的一切大小事情全都由几个大股东说了算数,公司赢利了,他们就大发工资、奖金,年薪可达几千万甚至于更多;公司亏损了,他们就风险、亏损额全部分摊在小股东身上,让他们血本无归。信托所有权关系的败坏可见一斑。

股份公司,无论是公有制股份公司、私有制股份公司或者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均存在信托所有权。

跨所有制的股份公司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应当是另类物权主体,名称是合有制、合有制股份公司。这类物权主体也很重要,在市场经济和许多经济领域内,“合有制股份公司”也能够独当一面,也是各种股份公司中最多的一种杂交公司。可以认为,“合有制”的法权地位仅次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而排行老三。

二、基本类型

企业股份公司信托所有权的所有制类型如下所示。

1.国有企业股份公司信托所有权

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是国家法人的受托人,公司制订章程、企业经营管理、产品分配方式等一系列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分配政策,对于国家资产安全、产业安全、商品市场安全,尤其是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有完全的信托责任。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权益,就是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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