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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72-1(第4节)

没有土地私有化的想法,也没有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愿望;湖北省钟祥市长滩镇95%的农户都认为他们耕种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农业税交给了国家,所以就是国家的。还有更多的人直截了当地说“土地肯定属于国家,这还用问吗?”包括几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等都认为土地当然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或村委会只是经营管理者,而不是土地所有者。(吴汉东总篡、陈小君等著《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研究》第3~5页,第70页,第107页,第138页)

第四,土地所有权二元化弊端很多。土地所有权二元化缺乏法理支撑、马克思主义土地国有化原理支撑、实践检验并作出权威性鉴定。其弊端有很多,已经逐渐暴露无遗。如将土地的用益物权与土地所有权混淆,农村组织与个人到底是个什么物权关系不清晰,从县、乡政府到村集体层层摊派,农民们叫苦不迭,法院也不知个审理案件法;农民交不起粮食或者提存款,或者根本不交粮或者提存款,这个信托责任到底该由该来负也不清楚,结果有的乡镇几年来拖欠国家的税费六七千万元,到后来不了了之,但乡镇干部多年来发不了奖金。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人不种田到处有搁荒地,土地承包制名存实亡,农村中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严重由来已久,“三农问题”久治不愈;农村中暴力征地、血腥拆迁屡禁不止,非法和贱卖农村土地、地方官员和村干部侵占或者挪用土地补偿金现象很多,农村上访中60%以上是冲着征地不满或者补偿不到位,1亿多农民永远失去了家园而没有工作,成为几代的失业者……。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未必是农民阶级的护身符。

第五,农民种不种田与土地所有权没有关系。广大农民也多少懂得一些种田经济学的,如果种田老亏本或者利润微薄,他们不如不种田,因为种的田越多亏损也越多,不如外出打工或者捡拾破烂换几个钱糊口。人民公社化时期土地是国家的,社员们干劲十足,极少到城市流浪的,极少有故意搁荒地现象,更不存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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