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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74-1(第2节)

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品,避免在非土地国有化情势下造成物权关系混乱、大大减少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土地权力寻租的空间。

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选择的是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的却特立独行的法律制度,是由国家的与集体的专有土地所有权并立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中国必须认真学习与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土地国有化先进经验,修正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法律体系,革新鼎故,尽快回归到马克思倡导的土地国有化的正确轨道上来继续前进。

二、一般分析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由之路,无数历史经验证明这是一条完全正确的道路。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以下物权价值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而确定。

第一,基于国家的地位与社会责任而确定。

国家承载保护国家领土主权的重大责任,同时承揽着富国强兵、合理配置与开发利用资源、国家财产保值增值、公平合理分配财产、平衡各种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利用权人的物权关系等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国家最大限度地承担了一系列重大社会责任,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充和完整自己的专属土地所有权,全面实现土地国有化,才能使得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趋于圆满状态,并可以保证各级各类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利用权人的权利得到圆满的平衡。其他的物权人不能承担这么多项和这么重大的社会责任,故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即使享有了也会导致土地的物权关系紊乱不堪,也会影响国家的专制权与管制权。

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中国的人口越来越多,经济社会的负担越来越重,所需要的资源越来越供不应求,科学技术文化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建设、各项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国防与军队建设以及住房养老救济救灾等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等,这一系列社会责任与庞大开支对于国家是个越来越沉重的负担。由此可见,国家不开源节流不行啊。全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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