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20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00-1(第4节)

权利的概率要大很多,法律的威慑力与效力也强很多。

二、专控支配权结构

1.法律对象的6个层次

其中,国防资产物权关系圈子与法律对象,包括应当有关几个层次。

第一,是针对外国的有物权人和无物权人,主要是指无物权人。

外国必须遵照联合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尊重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得对中国动用武力,不得对中国军人与普通公民使用武器。中国有权动用自己的国防资产进行国土防御,打击一切敢于来犯之敌,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国家主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是针对中央政府、****这第一类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人,是国家主权法人与财产法人的主要的制度信托所有权人或者支配权人。

具有特别的优先发展权、特别的专制权、特别的支配权、特别的收益权与处分权等特权地位。

第三,是针对军工企业、武装部队这第二类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人。是国家主权法人与财产法人的次要的制度信托所有权人或者支配权人,第二类制度信托物权人基本上是附从于第一类制度信托物权人的,只不过是财权与事权的侧重点不同而已。

军工企业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是由中央政府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派生的。他们有特别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定价权、保管权、维护权、处分权、收益权、劳动工资分配权和革新研制权等权利,主要集中于事权和财权两个方面。

武装部队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是由****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派生的。他们有特别的持有权、保管权、维护权、使用权和革新研制权等权利,主要集中于事权方面。

第四,是国防资产具体的保管代理权人、持有代理人、应用与使用权代理人和特定的收益权代理人、处分权代理人,以及其他的代理人。应当是第三类的国家制度信托物权人,或者是财权与事权的的具体当事人与代理人,第三类制度信托物权人基本上是附从于第一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