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的,是可以相互制约、相互排斥的。
国家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主体,有些权利是永远固定、神圣不可侵犯的,如国家的专属所有权;有些权利只能国家取得而其他任何人不能取得。国家的某些财产具有至高无上的排他效力。
各种物权具有一般排他的效力;国家权利主体的物权除此之外,还有物权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的特殊的效力,还有确认、保护、利用、管领、支配的至高无上的效力。
任何一种国家财产会直接或者间接地服务于“公共事业”的需要,国家财产防火墙不乏优先的、排他的效力。
第四,国家财产防火墙的溯及效力。
如下所示。
二、保护国家财产应不受时间限制
国家财产不仅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物权关系十分复杂。国家财产是全民的财产,物权主体和客体极为特殊。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责任应当不受追溯时间的限制。
1.追究“侵占”的行为应当不受追溯时间的限制
侵占,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责任人将其经营、管理、占用、信托、支配的国家财产据为已有。
所谓的侵占往往与职务侵占相关联,即国家财产的信托管领人以职务便利采取各种隐蔽而狡猾的手段来侵占国家财产,各种串案、窝案、大案、要案多来自职务侵占这一块。许多严重的犯罪分子侵吞了国家财产以后,甚至将全部脏款转移到国外的亲属账户,甚至全家人逃往国外,给追究工作带来严重的困难。建立国家财产防火墙,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量,对于所有侵占国家财产的单位与个人的行为应当不受追溯时间的限制。
2.追究“哄抢”的行为应当不受追溯时间的限制
哄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责任人组织参与多人一起起哄,强行抢夺国家财产的行为。
哄抢国家财产,是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涌现出来的新的经济犯罪类型,隐蔽性、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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