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发布土地违法信息,经常向各地吹风、打气。
国土资源部还利用卫星地面站接收各地的土地变动情况,运用高科技手段来监控全国,收到了相当可观的效果。
四、刑法司法的限制
对于侵占土地、破坏土地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行政处罚是主要手段,刑罚是辅助手段。基本形式是由松到紧,由宽到严。
土地的违法案件是多形式多因果的。其中,污染土地案件,以无过错无故意推定;违法审批土地案件,以行政事实和土地破坏程度推定;违法圈占、侵占、使用土地案件,以事实和经济损失推定。所有土地违法案件,都可以参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裁量。
由于破坏林业资源的案件比较突出,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5年12月19日出台了《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或者严重污染,属于刑法第342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5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林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价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罪名,是恶意占用林地罪。对于以上条款,有的人可能不理解。殊不知,林地资源,就是生态资源,是维护动物、植物、水土保持、气候平衡、氧气制造等自然生态的重要资源。因此,破坏林地资源,就是破坏生态资源,不光是对于其他地方的农业生产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对于人类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条款,是对于集体或者集体成员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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