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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69-1(第5节)

办的校办工厂;四是国有企业为知青回城、家属工安置就业兴办的三产等集体企业;五是20世纪80年代初发展商品经济为戴红帽子兴办的集体企业等等。

以上叙述还是有重要遗漏,这里有第6种也是很重要的一种城镇集体企业,即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市、区(镇)、街道、居委会各自或者共同兴办的城镇房地产集体企业。1988年始各项配套政策法规出台,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全国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城镇集体兴办农贸市场、商品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有利可图,市、区(镇)政府和街道、居委会基层组织竞相兴办集体房地产行业,而且所获利润都相当可观。

在招商引资、投资多元化和股份化等经济自由化过程中,集体房地产行业的集体成分并不纯粹。在公私合有制条件下,按资本、按产权、按股份、按股权甚至于按职权分配的主导地位取代按劳分配主导地位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2)从资金构成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出资;二是联社投资;三是银行贷款;四是国有企业划拨财产;五是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如利润留成等积累。在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多次平调,形成县市级以上管理的大集体和街道管理的小集体。

(3)从改制形式看,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镇集体企业先后经历过放权、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股份合作制等改制,投资主体多元化已成定局。比较快的改制面达到了90%,慢的50%。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和合伙企业。到2003年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登记集体企业1625482户,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登记的各类企业总数的22。1%,集体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9832亿元,占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金总额的4。13%。城镇集体企业职工819。9万人,城镇集体事业单位职工126。8万人,城镇集体机关职工3。7万人。

笔者从国家统计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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