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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4-1(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4-1

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

一、基本概念

1.定义

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是指根据一般均衡原理、权利义务配套工程而规范与调整的权利结构。公私合营型、国有企业附设型、政府投资或控股型、戴红高帽子型、股份制型以法定型、意定型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都有一定的差别,越是复杂的产权关系越是需要依法依规约加强集体财产民主公布,使得每一项民主公布制度和具体规定都落到实处。

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权利结构,主要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因组织涣散、财产分散、人员分散等客观原因而要求加强集体财产民主公布的现实条件,因集体成员的身份权、生产生活的相邻权、人事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共管权、劳动与财产分配关系的参与权、农民集体财产民主处分权与集体成员土地征收补偿权等一系列信托财产权和民主自治共管权组成的权利结构。

集体所有的财产关系到每一个集体成员的切身利益,法律赋予集体成员以相关的民主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民主分配权、处分权,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和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据此平衡每一个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限制集体财产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领人的权利,防止他们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破坏集体所有的财产。尊重集体成员的民主权利,保障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才能调动劳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集体经济平稳地向前发展。

现实中,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为政不勤、办事不力,未尽职责地为集体办事,而是千方百计地隐瞒集体的收支情况,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挥霍浪费,有的擅自将集体的土地或者集体企业出租、抵押、出卖村民们一直不知情,集体企业改制中的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以各种名义直接破坏集体经济和集体财产,损害和极大地损害了广大集体成员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解决以上各种问题的根本措施,在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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