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6-1
集体财产防火墙与国家财产防火墙的异同点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集体公共所有制仅次于国家即全民的公共所有制,集体财产防火墙的社会地位与作用仅次于国家财产防火墙的社会地位与作用。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根本大法,就是指国家财产防火墙和集体财产防火墙两大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违反集体财产管理和造成集体财产流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纪律处分等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大同小异的地方。
国家法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远远大于集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法人是以公益性物权为主要特点的,城镇集体是以共益性物权为主要特点的,两者之间的价值取向与财产保护方式有所区别。国家法人可以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集体占有的土地,集体不能因集体建设的需要而征收国家法人占有的土地,故国家财产防火墙优于集体财产防火墙。
确切地说,集体财产防火墙与国家财产防火墙仍然存在大异而小同的地方。
一、取决于财产防火墙的物权价值物权地位物权化方向
集体财产防火墙所对应的是大型物权价值包和物权关系圈子,法定占有的土地面积很大,但农用土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不如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
集体财产的物权地位高于一般所有制(私营、个体、其他人所有制)的物权地位,某些大宗物权的归属非集体所有制莫属。集体财产的物权化方向,是在纯私有化和纯公有化之间作出适当的调节,以共有制为基础向公有制过渡,国家提供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政策,以自益性为主、以公益性为辅。特定的场合下,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少数人利益服从全集体人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或者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保护私有财产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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