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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7-1(第2节)

财物、应收财物等财产。

物权法第63条第1款规定了集体财产防火墙的四大类别。第2款规定了法定的集体成员的诉权。这里是指集体成员、村民的民事诉权即自诉权。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行政诉讼的自诉权,或者可能涉及到提请检察院公诉的公诉权。所有诉权的行使,要注意诉权的内容、事由、性质类别和诉讼时效期间。

集体财产公平保护,不能单凭主观愿望或者希冀侵权人良心的发现,往往只能寄希望于法律手段、诉讼办法和遵守法律程序、诉讼时效。以集体财产四大防火墙为硬指标,以集体财产公平保护、民主保护为依托,完善集体财产民主信托共管体系与制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全社会的民主信托管理,当集体财产遭遇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之虞时,一是通过民主民权的途径来解决,二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当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村民合法权益时,受侵害的成员可以通过面议、调解、仲裁等途径来解决物权纠纷,或者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当案件涉及到刑事责任时,应当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者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法一同处理。

二、集体财产公平保护防火墙

1.确认和保护集体财产的防火墙

集体财产公平保护防火墙,是由制度物权法确定的并以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为辅助工具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集体财产公平保护的预防体系。在厘清当事人有物权与无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高物权与低物权、零物权与反物权的基础上,正确无误地判定当事人或者侵权人、犯罪嫌疑人对于集体财产的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之情势,从而有的放矢地依法保护集体财产和打击侵权人、犯罪嫌疑人。其中,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事件的性质特征和恶劣程度,集体成员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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