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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82-1(第2节)

‘私’人财产的限制,威力最大的是政策物权法或者制度物权法的限制,主要集中于土地等不动产及自然资源类、特种产业资源类、关系国家安全类等等特定财产与产权的限制,有些甚至于是根本禁止‘性’限制,最主要的是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限制。用公法来限制‘私’人的财产与占有行为,这是古今中外的一个立法传统,并无不妥之处。其次是技术物权法或者一般物权法的限制,最主要的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力不得滥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的限制。‘私’人消费类财产较多地适用于民法上的原则,‘私’人生产、流通、‘交’换类财产较多地适用于商法上的原则。

物权法的宗旨就是确认和保护权利人的财产权。物权法也有言在先:“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的“依法”,就是钦命的法定限制。权利人获得任何财产,从占有到使用、收益、处分各个环节都会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由于政策‘性’物权的区别,‘私’人财产的来源、使用、利用和流转、消灭会受到更大程度上的限制。了解‘私’人财产的限制,对于我们正确认识‘私’产保护是有帮助作用的。

财产的限制,就是物权人获得与利用财产各个方面的隔离‘性’、禁止‘性’、剥夺‘性’限制。‘私’人财产的限制,就是‘私’有财产权人获得与利用‘私’人财产权各个方面的隔离‘性’、禁止‘性’、剥夺‘性’限制。

隔离‘性’限制,就是将‘私’人财产的来源、使用、利用和流转、消灭隔离在一定范围之内,不得越界,不得滥用权力,不得损害其他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性’限制,是加强隔离‘性’限制,对于越界、滥用权力、损害其他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民事责任,实施制裁措施,‘性’质严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剥夺‘性’限制,包括温和剥夺和暴力剥夺两种限制。

温和型剥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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