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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82-1(第3节)

’人财产,是顺应公共利益、国防动员、抢险救灾、慈善事业的要求被动或者主动被剥夺‘私’人财产。其中,顺应公共利益的被剥夺,‘私’产权利人可以要求对价补偿,顺应国防动员、义务‘性’抢险救灾、慈善事业的被剥夺,‘私’产权利人可以不要求对价补偿。

暴力型剥夺,一般针对当事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不合法,或者‘私’人财产的来源、使用、利用和流转、消灭不合法,国家可以采取暴力手段一律剥夺其不合法的‘私’有财产。

对于‘私’人财产权各个方面的隔离‘性’、禁止‘性’、剥夺‘性’限制,是根据其财产‘性’质的三大范围的三个等级限制。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来分析限制的类型。譬如,从物权的定量分析上来判定。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分析出财产限制的不同程度,等级限制更加明了。

二、定量限制

‘私’人财产的定量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板块:政策‘性’物权的限制

政策‘性’物权的限制,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对于‘私’人财产获得途径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为隔离‘性’限制,其次是禁止‘性’限制、剥夺‘性’限制。最主要的原则,就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限制原则、“公共利益优先”的限制原则和“禁止公权‘私’化”的限制原则。宪法的限制优于其他各种法的限制,刑法、特别法的限制优于民法、普通法的限制。

1.公有制专属所有权对于‘私’人财产的限制

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一种特别优先型财产体制,它以国家专属专有财产为主体、以集体专有财产为辅助的财产定量体制。

首先,我们将‘私’人财产设定为一般财产所有权,它不具有绝对的完全的排他‘性’功能,即没有专属所有权的特种物权‘性’质,从容不迫地论证‘私’产的等级限制。客观上,专属所有权仅仅限于国家(如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国防资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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