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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92-1(第4节)

保护的防火墙。

最近几年企业职工养老金九连涨,国家政策规定当年人均养老金上调幅度应不低于10%,但有的城市连续四年仅上调8%,总共克扣了企业退休人员15亿元以上,73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却束手无策。这不仅是对于权利人现实性物权的损害,而且对于他们未来物权的损害。

3.依法保护与自我保护相结合原则

国家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有禁止侵占、禁止哄抢、禁止破坏的三大类硬性指标,与国家、集体的三大禁止处于平等物权的防火墙地位。

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保护,有防止侵占、防止哄抢、防止破坏的三大类硬性指标,这三大类指标与国家、集体的三大自我保护处于平等物权的防火墙地位。从系统性保护、平等性保护的角度出发,内源性保护立足点仍然主要取决于自我保护上面,其他的保护是外源性保护。私人财产外源性保护与自我保护相结合,才是比较稳妥的、高效的保护方法。

所谓依法保护,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于私人合法财产与权益保护的通行规则,是对于私人财产来源合法、利用合法、收益合法、流转合法、消费合法与消灭合法的保护的一个统称,对于私人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与消灭和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物权的行使,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法律就尽可能地给予保护甚至救济。

私产的依法保护,是一个普世价值、对世效力的同一规则,其防火墙装置是安装在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的,私人财产的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以及各种形态的零物权等,都是条分缕析的,可以按图索骥地对号入座。但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更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或多或少地会受到各种主观或者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受到内部或者外部势力的干扰,受到不同物权主体的限制。要想达到私产保护防火墙效力最大化,单纯寻求法律保护是很幼稚很失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的保护还只是单面的防火墙,或者是不完整不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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