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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93-1(第3节)

法、收益合法和继承合法,有的涉及到普通法、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的涉及到专门法、特别法的规定。

“合法”,是法律对于私有财产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所继承的货币、实物、权利实质性考验和根本性要求,是检验私人财产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大物权与小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共物权与份物权、零物权与反物权以及自益物权与他益物权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指标。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这些财产是合法、合理的,非法取得的财产不受法律的保护

。譬如,通过非法手段侵占、贪污、盗窃、挪用、私分国有、集体资产而取得的财产,通过储蓄、投资等手法洗黑钱或分脏销脏,法律不但不予以保护,而且还要依法没收、追缴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私人财产合法,标志着有物权、正当物权、合理物权、积极物权、可行使和可利用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光明正大的可增益物权。否则,就是不合法或者非法的物权,必须运用零物权之“一票否决权”的办法予以取缔。

私有财产的来源最广泛,来源关系最为复杂化多样化。私有财产的来源,可以从国有、集体、集合、私人和其他人等所有制中取得,也可以继承、传承、受赠予、意外取得等方式取得,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福利所得、救济所得、瞻养费所得、扶养费所得、经济补偿所得、析产所得、分家所得、离异所得、分家所得、继承所得、传承所得、受赠予所得、意外所得等是最常见的财产来源,任何一个渠道出现了漏洞或者差错,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了问题,就会导致财产来源不合法。财产来源不合法,主要的类型有贪污所得、受贿所得、盗窃所得、偷窃所得、侵权所得、侵占所得、多占所得、截留所得、哄抢所得、私分所得、非份所得、走私所得、偷税所得、投机所得、贩毒所得、诈骗所得、剥削所得、色情所得和非法投资所得、非法经营所得、非法收益所得、非法储蓄所得、非法受赠所得、非法继承所得、非法传承所得、非法意外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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