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原来,商品房规划小区与经济适用房规划小区、单位福利房改房规划小区等小区之间对比,却有些天然的差别。
商品房规划小区的建设者是房地产公司,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营利性经济单位,他们的做法往往不近人情,这不仅仅是指他们将商品房的价格抬得很高,更有甚者,即使他们将商铺、车库、地下室、防空洞、游泳场等附属设施的造价全部打入房屋面积的造价之中,也是往往不承认其作为的。这样一来,业主们的收益权往往就落空了。
与商品房规划小区迥然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规划小区、单位福利房改房规划小区不仅仅购买价格便宜,而且是比较通情达理,甚至于连物业管理企业也是从一开始就是内部派遣的。这样一来,无论是通过约定的费用分摊还是通过约定的费用分摊,基本上都能够做到合情合理,收益分配也基本上能够得到兑现。
除了以上两种义务式和半义务式费用分摊以外,相当于集资式费用分摊,可能是不附带义务而只取得收益的费用分摊。如业主们集资装饰一下公用设施然后出租谋利,或者在空地上修建游泳场对外营利,就将业主的共有权变更为收益租赁共有权,这就涉及到以后的收益分配了。
二、按照业主的共有权利来划分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费用的分摊,因其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缮和管理而产生分摊。在这里,业主的共有权同时被其他业主所共有,业主的共管权同时被其他业主所共管,所有共有权、共管权是交叉式权利,所有义务均为每个业主所担当。无论是完全式的义务担当或者是半义务半收益式义务担当,均为业主共同的费用分别担当。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是指对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修缮和管理而产生的分摊式费用,是物上的负担和权上的负担的组合负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是指这些部分的营利性利用所获得的利益,如租金、转让费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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