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安装、铺设管线,当然要选择最便捷的路线,利用相邻的土地或者建筑物,而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不能拒绝,这就是法律的强制性。又如,中国从国外引进的天然气管道,需要经过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的地方非经过不可,有的地方绕过会增加很大的费用,而必需经过的地方,土地权利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拒绝。否则,工程进度、经济效益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影响到部分地区不能供气。
管线安设权与通行权、用水权、排水权都有很大的关系,可以说是“铁三角物权关系”。其中,管线安设权与通行权可以视之为“物上通行权”,即“管线的物上通行权”,这种粘合的权利关系是始终不渝的。即使从狭义的通行权上考量,没有人与物必要的通行权,就不能实现管线安设权。两者之间的亲密关系可见一斑。管线安设权与用水权、排水权也有或多或少的“物上通行权”,即“水流的物上通行权”,其中用水管、排水管的通行权是十分牢靠的“水流的物上通行权”。即使从狭义的通行权上考量,没有人与物必要的通行权,就不能实现管线安设权。两者之间的亲密关系可见一斑。
三是权利同一
管线安设权是最普遍性的权利之一,城市中所有的业主人手一份这种权利,农村中的业主获得这种权利者日益增多。这种权利是同一的,只要安设管线的条件成立,管线安设权就可成立,而且是不分人的高低贵贱的。全世界各国一致通过管线安设权的法律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使然。
权利同一还表现在:土地利用权、地役权、建筑物空间利用权和人与物通行权的同一性,管线安设的工作权与生活权目标管理的同一性,各国民法认同感受的同一性,物权化规范与调整方向的同一性,权利向管线安设权人倾斜的同一性,不动产相邻权利人相互放权让利的同一性,管线安设权的设立、行使、保护、限制、变更、转移与消灭以及规范与调整机制的同一性。所有这些,都是管线安设权普惠制、类同公益制、权利扁平制的客观条件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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