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保护请求权。
采光权、日照权,即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之所以列为一项专门的无形物物权,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考量而成立。随着现代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建筑物相邻关系的采光、日照问题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自然光、可见光和温暖的太阳光,是宇宙世界赋予全球生物尤其是人类的无形资产,有一首歌词唱道:“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概括了生物光合作用的特殊功能。拿宗教法的观点来说,人类的采光权、日照权,是亘古以来“天赋神授”的权利;拿民法的观点来说,是法律保障公民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需要;拿物权法的观点来说,法律保障公民“物有所得,物尽其用”的需要。
日月光线和太阳辐射,是看得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对于农作物种植业的帮助作用自不待说,对于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帮助作用也是蛮大的。显然,建筑物内光线充足,或者保持一定的暖和程度,不但人们心情舒畅,而且可以成年累月地节约照明电费;太阳紫外线对于多种有害细菌有杀灭作用,阴暗潮湿的室内,不仅居住人员不能及时呼吸新鲜空气、采集阳光而影响健康,而且整个家居的物品会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导致如食品、副食品、碗筷、衣物、被子、家具会潮湿、发霉、变质,特别是导致电视机、收录机和电脑等高档家用电器潮湿、发霉、变质甚至损坏。只有将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保持自然通风流畅和日光充足,才有利于减轻其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
从以上分析说明,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不仅仅是一项健康权,而且是一项财产权。诚然,人的财产权是有价的和容易测量的,人的健康权是无价的和多数时候是不容易测量的。
二、技术要点
1.国家标准
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以及通风权,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物,各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瑞士、日本民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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