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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55-1(第5节)

与相邻建筑物保持适当距离,并且限制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和采光。日本民法还规定,土地权利人在冬至这一天应享有不少于4小时的日照时间。

2001年7月31日,建设部颁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专门就房屋建筑部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限制性条文》;2002年3月1日,建设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该规范的规定,旧区改造住宅,日照标准按照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执行。

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订本)》规定要求日照标准为参考依据:(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Ⅰ、Ⅱ、Ⅲ、Ⅶ类气候区:大寒日,大城市≥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16小时,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3)Ⅰ、Ⅱ、Ⅲ、Ⅶ类气候区中小城市和Ⅳ类气候区大城市:大寒日,≥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16小时,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4)Ⅳ类气候区中小城市和Ⅴ、Ⅵ类气候区:冬至日,≥1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9~15小时,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

2.赔偿标准

房屋、建筑物间隔之采光权和日照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

审判实践中,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均是以《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的规定执行。前提条件是,旧区改造住宅日照标准按照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执行。

一种计算方式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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