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
铺设管线相邻关系的基本义务,指不动产权利人利用相邻的土地、建筑物铺设管线应当履行的义务。其与用水、排水相邻关系基本义务的动作有些相似,是由网络状的地役权建构成网络状铺设管线相邻关系的基本义务,在城市地役权中表现更加出色。包括铺设管线作业安全的义务、排除妨碍的义务、避免损失的义务、恢复原状的义务、损失补偿的义务。主要受物权法、民法通则、土地法、建筑法、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与调整,个别情势下由习惯法或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裁定。
铺设管线相邻关系的基本义务当事人,除了相邻关系的直接关系人以外,应当包括间接的连带关系人。如城市规划、工程监理、市政建设、园林管理、房屋管理和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应的详细图纸,指导施工单位或者业主,制止他们乱挖掘、乱铺设。有的施工单位或者业主使用挖掘机挖断了水管或下水管道、燃气管、高压电缆、网络电缆、电话线等,有的是责任人与第三方发生了责任纠纷。这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来区别对象与责任范围。
铺设管线作业的安全,指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而铺设的电线、电缆、光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设备安装而应当负责的安全责任。这种安全责任,不仅仅指铺设管线过程中的责任,应当包括事后检查、维护、修理、还原的责任,防止“跑、冒、滴、漏”的责任,弥补他人损失的责任等等。比如,不动产权利人焊接的水管接头不合格,或者所使用的水管质量不合格,用过一段时间后,结果水管爆裂,造成相邻几个小区居民好几天用不上自来水,经过水压总表的自来水跑冒损失了好几百吨。这就是构成了水管的安全事故,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保证自来水的正常供应。
城市里挖掘槽沟铺设管线,有可能对他人的地上绿草地、花圃、树木等地上附着物进行蹂躏,铺设权人有尽量减少妨碍的义务和经济补偿的义务。农村里挖掘槽沟铺设管线,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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