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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73-1(第2节)

的非均衡性、控制权的不均等性、与关键财产共同所有的粘连性、高度的私共性、广泛的适应性等特征。同为物权共有制,按份共有制的物权化方向更多的是倾向于个人主义私有化,共同共有制的物权化方向更多的是倾向于集体主义共有化。前者容易产生含混的甚至于不公平的物权关系,物权后遗症和物权纠纷相对地会多发一些,物权矛盾也难以调和一些,按份共有制的物权关系容易破裂一些;后者容易产生明晰的扁平化的物权关系,较少产生后遗症和物权纠纷,物权矛盾也比较容易解决一些,共同共有制的物权关系相当稳定一些。

共同共有制的特征,系指最古老性与最持久性、共同财产主体与共同共有关系的联结性、权利与义务的公平性、权利与义务的连贯性等特征。共同共有关系是相对牢固而扁平化的共有关系,除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以外,还可以通过约定、规约、规章制度、企业章程等形式,阶段性地、有目的地运用共有财产使用权、利用权、作用权和企业管理权、财产控制权,将特定的按份共有制暂时转化为共同共有制。然后在特定情势下,再还原为按份共有制。

传统物权法、微观物权法是以所有权制度来决定按份共有制和共同共有制的。当代物权法、宏观物权法则是以所有制制度来决定按份共有制和共同共有制的。若以后者而论,很多物权共有制理论需要刷新,有的理论甚至于需要颠覆。比如,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合并,就变成了公有制中的共有制;中央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合并,就变成了高级公有制并低级公有制中的共有制;乡镇、村、组集体的同类合并,就变成了高级共有制、中级共有制并低级共有制中的共有制……。同样政治色彩的共有制,无论他们的级别高低,也无论是按份共有制和共同共有制的,从政治物权来说都是“共同共有制”,而从财产权上说是按份共有制和共同共有制皆有的形式。但是,不同所有制合资合作产生的按份共有制和共同共有制,无论他们的级别高低,从政治物权来说都是“按份共有制”,而从财产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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