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的是所有权人之间的使用权按份共有制,当然还要共有权人之间事先约定怎样行使使用权。许多时候,所有权按份共有制仍然是个框架协议,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使用有的是亲力亲为的,有的是委托使用的,而委托使用所出现的频率往往高于自主使用的频率。这种情形,远在远古时期就一直存续着。假如,一个地主有100亩耕地,他或者他的一家人耕种不完,就得雇请长工、短工来帮助他播种、施肥、锄草、收割等,于是,就在地主与雇工之间形成了新使用权关系,将自主使用权与他主使用权合并为共有使用权了。
很多时候,所有权人的使用权变成了虚拟的使用权,而真正的使用权人则另有其人。譬如,在办公室里有一台电脑,是几个合伙人共同投资按份共有的共有物,但是,共有权人不使用它,却让非共有权人即雇请的文员来使用,实现了使用权的转移。如果由几个使用权人共用这台电脑,就形成了使用权的共有关系。又如,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共有一辆大卡车,共有人都不使用它,而交给两三个司机来开它,共有权人按份共有的共有使用权就转移给了这两三个司机,这几个司机就自发地形成了按份共有的共有使用权。共有使用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是另类财产权,否则,被雇请的司机就会失业,失业也就失去劳动报酬的另类财产权。
3.使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外部关系
使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外部关系,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全权委托其他使用权人支配使用其财产,而使用权人由多人共同使用同一标的物,所有权人退出使用权的物权圈子;二是其他因素所有权按份共有人放弃使用权,包括所有权共有人长期远离共有物、物的使用价值不大或者主观故意放弃使用权、共有物被留置、被扣压、被典当等,而使用权人由多人共同使用同一标的物,所有权人退出使用权的物权圈子。
以上第一种情形出现,属于他主型使用权按份共有制,共有使用权人的主要活动受制于共有所有权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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