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奇怪。
作用权按份共有制,尽管是相对自由的,其利益均沾机制,往往取决于所有权按份共有人的放权让利程度。这其中,除了法理物权可以解释的以外,政策物权给予了弹性的空间。政策物权是国家给予作用权按份共有人以特殊照顾,主要是对于农民的照顾。
以上提到,通常,微观上的使用权是不改变物的使用属性的,而宏观上的作用权是可以改变物的作用属性的。比如,一块庄稼地只种庄稼,这就是土地使用权;如果改变庄稼地的使用属性,将庄稼地改为种植水果,或者用于放牧牛羊牲猪、挖鱼塘放水养鱼等,这就是作用权的范畴了。又比如,如果改变庄稼地的使用属性,将庄稼地改为建设用地,用于盖房屋、商场商铺、厂房等,土地面积不变,但土地作用权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巨变,土地使用权性质也随之改变了。国家对于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作用权人的态度是区别对待的,在大农业范围以内,国家的政策相对宽松一些;在大农业范围之外,国家的政策相对严格一些。
作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外部关系,所揭示的事物,不仅仅是作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外部关系的客观存在。更大程度上,揭示了物权法作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内部关系即所有权按份共有内部关系的法律漏洞。这些漏洞,需要专门法、行政法来加以弥补,否则,所有权按份共有人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了。
3.作用权按份共有制内外合一关系
作用权按份共有制内外合一关系,指两组以上的作用权按份共有制组成的复合型作用权按份共有制,按份共同享有同一标的物的作用权并共同承担义务。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各自的实力,使同类共有物发挥更大的效用。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租赁权人、承包权人、抵押权人、典当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据自身的条件与需要,基于作用权按份共有制之上的合意表示,进行加层式作用权按份共有制组合。组合方式,不以所有权人是否存在为唯一要件。因为按份共有是分别共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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