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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31-1(第2节)

物是无辜的,他们的权益也应当适当保护。再者,失主权利的事后救济问题,无认领人遗失物归属问题,都需要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来解决。

所有这些,罗马法、日耳曼法以及近现代的民法,中国的民法通则等法律,都有明文规定。

二、一般分析

领会本条款,应当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弄清道德法与成文法的法律关系。

遗失物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首先是由道德法规范与调整的对象。成文法主要规范与调整失主、拾得人、买卖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很少有道德法的内容。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更要弘扬正气,消弥歪风邪气,大力提倡学习雷锋精神和发扬拾金不昧精神。

道德法是政治法和习惯法二合一的行为法,每个国家每个时期治国安邦、修身持家、平天下的,最终还是要人们自觉地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每部成文法的贯彻执行最终还是要落实到道德法的实施。

整个民事关系都是错综复杂的财产关系与人事关系,遗失物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也不例外。成文法的条文再多再完整,总有遗漏的地方,其效力总有不如意的地方。况且,现行遗失物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专注于财产权,对于财产关系与人事关系、社会关系不太关注。不要以为实行遗失物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就不需要学雷锋做好人好事了,就以为能够一了百了了。

目前,从整个社会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催化作用,从上到下出现了道德沦丧、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拜金主义、腐化堕落等不良习气。两极分化、三座大山、三大差别等更加速了意识形态上的分崩离析,到处是贪污盗窃成风,特别是偷窃汽车、汽车黑市的作恶多端。假遗失物或非遗失物有时候根本就分不清是怎么回事。偷盗、抢夺、侵占、骗取、坑害、分脏他人之物为非遗失物,以假乱真的所谓遗失物、不合常理的假遗失物随处可见,对于确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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