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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50-1(第2节)

113条等条款规定的遗失物、遗忘物的失主是包括所有权人和其他权利人的,一般是指客观上的遗失物;而埋藏、隐藏、掩藏、掩埋的遗失物的失主只是所有权人或者继承权人的,客观上和主观上的遗失物、遗忘物均有。

主观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是在应急状态下迫不得已主观主义的遗失物、遗忘物。如古代严刑峻法,一人造反,满门抄斩或者发配充军边疆千里服役,本来那些埋藏物、隐藏物是需要充公的,因为成了准脏物,所有权人也不敢回来支取,主观上造成了遗失物、遗忘物。历次战争年代,因所有权人、继承权人亡故等原因,因埋藏、隐藏的物品的土地、建筑物几易其手,因权利人寻找埋藏物、隐藏物困难,主观上和客观上造成了遗失物、遗忘物。

远期埋藏、隐藏、掩藏、掩埋而遗失、遗忘的埋藏物,才有可能出现动产或者不动产文物,这是一种特殊的埋藏物。一般的埋藏物(遗失物、遗忘物)一般不包括不动产,特殊的埋藏物(遗失物、遗忘物)一般包括不动产。

一般遗失物有涉嫌脏物、准脏物和少量无主物,特殊遗失物更多的涉嫌脏物、准脏物和大量无主物。埋藏、隐藏、掩藏、掩埋金银财宝等脏物、准脏物更加方便,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首选方法。脏物,指以偷盗、抢夺、抢劫、诈取、非法交易或者贪污、受贿、侵占、私分、哄抢等方式非法占有的财物。准脏物,指合法取得之物后被刑法、行政法剥夺所有权之埋藏物或隐藏物、隐匿物。

确切地说,理论界一般是不把埋藏物当作遗失物或者遗忘物看待的,因为这是主观意思,难以代表客观存在。

第二,埋藏物法律关系的交叉点最多。由于埋藏物概念的交叉点最多,故自然而然地埋藏物法律关系的交叉点最多。发现人发现埋藏物并报告公安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门市部后,首先考量的是文物,其次考量的是脏物,然后考量的是无主物或者有主物。疑点很多,法律关系自然很多。

物权法第114条规定,发现埋藏物“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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