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进行限制。如开采大型的海洋油气田,全民所有制优先于其他所有制,中央的大型的国有企业优先于地方的小型的国有企业,这就可以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和技术优势,可以带头参加国际竞争,取得比较优势。同是海域使用权、海洋渔业权,集体申请的应当优先于个人申请的,同样地可以充分发挥规模效益。中国的所有制制度可以指导集体成员共同致富,防止农村地区两极分化和剥削制度抬头。
宪法规定第6条确立了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确立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制度。尽管在海域使用权方面可以适当放权让利,但所有制制度仍然是起主导地位的法律关系。
所有权制度限制,指的是等级物权制度的限制。普通物权法系中“所有权中心论”、“所有权保护主义”是个宗旨,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既然海域使用权人是用益物权人甚至于更低级的利用权人,那么在他们行使权利时肯定要受到海域所有权人的限制,这是天经地义的。国家法人作为唯一的海域所有权人,其责任是极其重大的。如要维护世界和平,维护整个国家的海域主权与领土完整,要保护每个海域使用权人正常的生产生活,就要建立强大的海军、强大的海事监理队伍和建立一整套海洋管理机构等,国家的负担是很大的,且主要是为广大的海域使用权人服务的。
海域所有权人不是一般的所有权人,海域使用权人也不一般的用益物权人,这种物权关系主要的不是针对本国的物权关系,更大程度上是针对外国的物权关系。况且,海域所有权人不是要跟海域使用权人争利,而且尽量地对海域使用权人放权让利。故这种所有权制度限制,只不过是源于等级物权制度的一般限制,并无限制海域使用权人的财产权与人身权的意思。因为海域所有权人是公事主体,不是民事主体,故这种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物权关系。
使用权制度限制,系指法定的使用权制度限制。海域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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