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0年,农户数占总户数的比重,从44。96%下降到12。09%;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从53。64%下降到7。8%。
台湾农业生产兼营化,是农地规模经营的必然结果。
台湾至今已经开展了三次土地改革,大大促进了农民的兼营化。
第一次农地改革,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于1947年1月至1954年4月为一段落。通过“化整为零”的办法,通过政府赎买法打破“大地主、小佃农”的农地占有格局。其间,从“公地放租”到“三七五减租”、从“公地放领”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既不伤害地主,也不给佃农很多好处。这一时期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期,农民兼营化的人数不多。
第二次农地改革,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于1977年至1985年为一段落。通过“化零为整”的办法和农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解决家庭农场单干化低效益、土地零碎化、田埂多、弯路多、排灌阻力大、不便于运输与施肥等瓶颈问题。这一时期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农民兼营化的人数逐渐增多。
1985~1989年,兼业农户基本维持近90%,同时也说明了台湾的传统的单一化农业不稳,加上土地私有化根深蒂固,阶级矛盾、********难以调和,客观上拖累了农业的大发展。为了寻求农业的出路,农民们自主选择了兼业化。
第三次农地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人口减少和农地面积缩小、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农业附加值低、农民生活水平较低、农村老龄化趋势加剧等实际情势,引导农民走合作化、兼营化、机械化道路,从80年代开始,对农民实施了诸如取消农地赋税、农产品价格支持与保护、生产性优惠贷款、进口关税、稻田转作奖励计划和农地直接补贴等一系列福利政策。所有这些,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的兼营化执着而有增无减。这一时期是农村产业调整时期,农民兼营化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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