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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18-1(第2节)

活动密切相关的物质利益,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不动产所有权往往构成复合型权利。(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实行登记生效主义。(5)统一规划、专地专用、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美化环境、相邻和睦和房地合一、主辅统一等是一般原则,也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尽的义务。

《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显示,全国的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部类。其中建设用地具有18类、32个品种。农村宅基地的自然划分也属于建设用地,电子计算机编号为“2建设用地?25住宅用地?253农村宅基地”。但是,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建设用地,不属于国家所有的,一般而论不是本法对应的“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与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的一类土地使用权。就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自建的建筑物、构建物而言,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了地表与地土面上的使用权,地上空间的占用权,和地下建设利用权以及地役使用权三大部分构成。就规划小区业主个人认购的建筑物、构建物而言,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了地表与地土面上的使用权,地上空间的共同占用权,地下建设共同利用权以及共同地役使用权三大部分构成。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分为为两大类别。一类是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自建设之类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另一类是一般业主之类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所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种用益物权,主要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自建设之类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而言的。就一般业主而言,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益权体现在不动产标的物出租收益层面上。

所谓“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专指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自建设之类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包括无资格的一般业主在内。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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