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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34-1(第4节)

平方米以上每宗加收10元。

三、权属证书与登记薄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指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抵押证等之类的产权证书,里面记载的内容简明扼要,是几页纸的小册子,使用原件、复印件都很方便。其缺点是内容、证据资格和证据效力不如不动产登记簿。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上的物权,除了权利人本身个性的物权以外,还有产权人所持登记簿在法定的最高年限内,具有产权公示权、排他权和法定的产权交易权或者租赁权、抵押权、典当权、赠与权、被继承权,以及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簿,指房屋所有权登记簿、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簿等之类的证书,里面记载的内容比较祥细,包括所有的登记手续、办证手续一览无余,使用原件不方便。不动产权利人如果需要登记簿的证据,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到登记机构复印一份,并在各页面加盖登记机构的公章、日期及注意事项,拿着复印件跟当事人、准权利人商谈。

登记机构所持登记簿在在法定的权限内,具有批评监督权、适度的公示权、勘正纠正权、保管保存权、自主的注销登记权、举报与作证权,以及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一般而论,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簿具有比不动产权属证书优先的地位。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行使自主权的通行证,具有证据资格和证据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簿是关于不动产项目属于谁和相关内容的权威性记载,也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母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子本。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簿证据资格和证据效力比不动产权属证书高一级,一是由于登记簿的权威性决定的,二是由于登记簿的技术性决定的,两者的统一,决定了登记簿比权属证书更可靠。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通行的规则,是由两大证据链组成的,一是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据链,二是不动产登记簿证据链。无论是对于原权利人和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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