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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23-2(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23-2

定限物权与反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与反定限物权是物权关系法中一对矛盾。普通物权法系中,很少有双方普通信托关系存在,只有地役权关系法和相邻关系法中同时存在双方普通信托关系,故这两种普通物权法系中同时存在定限物权与反定限物权的特种物权关系。

然而,担保物权法系中,普遍有双方普通信托关系存在,故同时存在定限物权与反定限物权的特种物权关系。

一、定限物权与反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与反定限物权,是具有对立面和互补面的一对法定的限制和反限制的物权关系或者债务关系,表现为物权人集权或者放权、加权或者减权的法锁关系。

定限物权方面,于地役权关系法上表现得相当出色。反定限物权方面,于担保物权关系法上表现得相当出色。

1.定限物权的概念

定限物权,即限制物权,与所有权相对。一般为普通物权法中的定限物权。就在于他物权人对于所支配部分的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交换价值,可在一定范围内对自物权人的标的物具有特定的自主权和限制权。当定限物权人取得自物权人特定的标的物的支配权以后,有下级物权可以限制上级物权、用益物权可以限制所有权之优先效力。

2.形式主义的定限物权

有偿占用他人标的物之类的定限物权。一般为普通物权法中的定限物权。仍然保留了权利价值交易的成分,说明了权利人是居于弱势地位的定限物权,称之为形式主义的定限物权。

多数情形下,是所有权人或者上位物权人对自己权利的自愿性限制。这是被定限物权人以协议的方式对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设立限制,其限制的时间、范围、内容由当事人依自愿原则决定。各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设立、相邻关系共有权的设立,就是所有权人主动对自己的所有权的限制,是有偿占用他人标的物之类的定限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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