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栋了,关于担保合同的研究才刚刚开始。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相关责任人同样地应当对于不良后果负责。主合同无效,因而不存在履行和担保义务的问题,不过,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民法通则第61条、合同法第58条均有相应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所谓合同,当然包括普通的主合同、从合同等一切合同在内。
所谓无效合同,包括单一无效和双面无效的合同在内。因为主合同设立在先,从合同设立在后,从合同无效对于主合同不会产生多大影响;然而,主合同无效,会直接导致从合同无效。由主合同无效直接导致从合同无效,多数情形是由于债务人的故意欺诈或者商业贿赂行为引起的,特别是在第三人代理担保的情形下发生的概率更高。
2.其他的原因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
导致担保合同无效,除了主观原因以外,可能会有客观原因,但判定无效合同是不论主观过错和客观过失的。在这方面,从合同无效的概率大于主合同无效的概率。譬如,担保合同违反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无效,担保合同因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的无效等等。为了规范当事人的担保行为,物权法第180条特意规定了可抵押的七种抵押对象,第184条特意规定了六种不得抵押的对象,以保障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合同法第52条对于无效合同列出了五种类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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