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悔而引起物权纠纷。也有的时候是债权人上当受骗。因为抵押物不为抵押权人占有,对于产品质量、市场行情等情况也不了解,吃亏后因反悔而引起物权纠纷。禁止流押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经验总结,实践证明是利大于弊的。
其次,债权人也有机会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物拍卖、变卖时,债权人参与公平竞争,也可以自己的方式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样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交易,流押的所有权交易是在背地里私下商定的,容易发生通同作弊、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公司的利益。而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所有权交易,程序合法、公平合理,可以消除许多不确定因素、消除双方的误会、消除内幕交易、消除腐败现象。抵押权行使阶段,抵押权人以普通竞争者身份参与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符合阳光程序、公示效果和公信效果,化解双方的矛盾。
第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主义必须建立在遵循商品价值规律、物权发展规律基础上进行理性的考量,不能违反科学地乱搞自由主义处分办法。
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主义和抵押合同是有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将抵押债权称之为抵押权法锁,是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同为被法律锁定的对象。自由是对纪律而言的,当事人也不能完全预见抵押物的实际价值,更不能保证债权人因流押而取得所有权后不发生物权纠纷。
禁止流押的规定是科学的,科学地反映了商品价值规律、物权发展规律,科学地反映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的物权化方针。
第三,禁止流押的特殊性、均衡性、定限性和连贯性,批评了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非理性。
根据禁止流押的四大特性来定位反流押,是物权法定、物权保护、物权利用的重要步骤,批评了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非理性。
第四,对于担保法规定的修改。
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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