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票据权兑现日期晚于质权履行的,质权人需等到主债权期间届满才开始清偿。这些票据权兑现日期行于质权履行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存。
对于仓单、提单这种涉及实物权利质权的行使,这些票据权兑现日期晚于质权履行的,质权人需等到主债权期间届满才开始清偿。这些票据权兑现日期行于质权履行的,质权人可以将货物提取,或者将货物转让所得价款兑现或者提存。
质权人将货物提取的,此时的质权应当是权利质权混合动产质权,但应当比一般的动产质权行使、实现得快捷一些。当质权竞合时,始终应当以行使、实现权利质权为中心任务。质权人不得以取得货物所有权为要挟条件。
以票据权等出质之权利质权行使而实现权利质权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权利质权归于消灭,质押担保合同关系、物权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对世关系和法律关系可以解除;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质押担保物权关系、信托关系、对世关系和质押法律关系可以解除,但应当将质押担保法锁关系、质押法律关系变更为其他的法锁关系与法律关系,直到完全清偿债权债务为止。
本条此项规定仍为概括性规定,不能涵盖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情。假若法律应用上存在空隙,则应当参照动产质权及其他相关法律来实行。如以仓单、提单票据权利出质的,也许不单单限于权利质权人行使权利或者实现权利质权的一种办法,法律并不限制权利人在特定情形下以行使或者实现动产质权的办法来变通进行。本节的规定很简略。当遇到疑难问题而不知所措时,应当参照动产质权的相关规定来实行。
权利质权人行使权利或者实现权利质权,是一个非常关键性的内容。鉴于条款设置比较简略的现实条件,我们不妨采取扇形思维或者立体思维的办法进行分析,以便于认识更全面、更深入,得出更加完整的分析报告。
二、比较分析
尽管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在性质上个性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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