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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99-2(第5节)

论述商标质权的不确定性与可靠性的时候,一个中心思想是保全商标质权,从而提出了“商标质权的类型”和“商标质权的三个环节”。所有这些建设性意见,均可以作为专利质权的参考资料认真吸取,提出“专利质权的类型”和“专利质权的三个环节”是完全可行的,只是限于篇幅,不再赘述而已。

二、专利质权设立的注意事项

专利质权设立时,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注意的。限于篇幅,仅举一两件。

第一,不合法和不合适的专利不能登记,也不能设立专利质权。《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国家专利局不予登记:

(1)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已经终止的;

(3)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的;

(4)专利申请未获授权的;

(5)专利权被提出撤销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6)存在专利权纠纷的;

(7)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8)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9)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二,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能转让、出质的一律不允许设立质权。

对于这一条禁止性制度,其信托责任,是包括专利权登记管理机构、当事人双方都在内。某种意义上说,专利权登记管理机构的责任更大,如果这个口子胡乱打开,那么,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人们发现,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已经高速增长,国家和公民得到了一些实惠。可是,最令人费解和痛心的是,中国的整体科技水平尤其是国防科技水平反而越来越落后了。

根由是什么呢?

一来,中国盲目引进技术对于中国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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