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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805-2-1(第2节)

社会化的广泛意义,不止限于单位或者个体的物权时效。

反物权化方针,是物权存续时间越短,越能体现正能量。

如担保知识产权关系法中,法律对于知识产权质权存续时间越短,越能体现知识产权质权的价值和效果。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债权化的个别意义,仅仅限于单位或者个体的物权时效。

第二,知识产权质权必须是限制性时效。

对两种物系的时效对比,知识产权质权必须是限制性时效,因而一般是相对较短的时效。

普通物权法关系中,相当多的物权之消灭,无论是法定的消灭还是意定的消灭,往往比担保物权的时效性强。

法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达70年,并且期间届满后可以续期。法律规定,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法律还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还可以依法批准延长。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在以上法定普通物权时效内,其他物权人也可以自由地取得意定物权的时效。意定物权的时效往往没有担保物权时效那么严格要求,一般不会强制性地消灭已经设立的新物权。“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不破租赁”,对于他物权还实行了特殊性的时效保护。

担保物权注定了不能任意延长时效,因为担保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太多的压力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大多数担保合同是短期的甚至是临时性的。

担保时间过长,会影响到物的效用或者权利的效用,不符合物权经济学规则,也是为当事人和为法律所不允许的。

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尽快地清偿债权,时间长意味着清偿债权的时间拖延,对于担保债权人也不利。

因此上,普通物权存续时间长是正常的,担保物权存续时间长是不正常的。

尤其是知识产权质权,所面对的是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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