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权,债务人应当果断地向人民法院提请判决,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和清偿债务、消灭留置权。倘若债务人认为自己还有其他的物权请求权,应当在同一案件中一并提请法院判决执行。
另外,返还剩余原物请求权或者返还剩余价款请求权,虽然是围绕留置财产而展开的物权请求权,却不是基本的或者主要的物权请求权,其属于拓展的物权请求权。
2、拓展的物权请求权
拓展的物权请求权,应当是反向的物权请求权、针锋相对的物权请求权,对留置权人享有的抗辩权、销除权、抵销权甚至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债务人享有的很尖锐、很冒尖的一类物权请求权。留置权人毁损、灭失蚀损、短少、短缺的概率一般不是太大,是或然性的物权请求权,不是必然性的物权请求权,与债务人本位的物权请求权大相径庭。然而,债权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违约金、债务利息等损害赔偿请求权,却是相对稳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则,从法院判决行使反请求权之日起,债务人有权停止支付债权利息、留置财产保管费,并享有要求债权人支付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费用等项请求权。
二则,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和清偿债务、消灭留置权后,请求法院判决将剩余的留置财产或者剩余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不得借故拖延返还财产或者价款的时间,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则,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前,债务人有权亲临现场检验留置财产的质量与数量,发现留置财产有毁损、灭失的或者蚀损、短少、短缺的,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损失。
四则,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前,请求法院判决暂停债权人的留置权。倘若留置财产由法院扣押,应当宣布消灭留置权。此时,原留置权人仍然作为担保债权人,可以参与监督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享有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法的一个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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