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拆迁等暴力拆迁运动,这本来应当按照一般民商事案件来处理,却断然以行政案件来处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为行政庭法官的裁决权利是很有限的,他们对于行政机关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只能限于建议权、批评权,没有决定权或者裁决权。
2、主要特征
制度物权法通用性占有关系的主要特征:
一是立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主要目标在于落实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重典治乱,同时也保护各个阶层的重要的财产权与人身权,保障各项社会主义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强制性手段齐全且很严厉。
制度物权法的行政手段与刑法手段是很严厉的,基本上是强制执行的,能够收到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所起不到的严重效果。
三是适用于全社会的每个不特定的当事人,而且是最公平的法律体系。
制度物权法通用性占有关系,根本不同于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之占有关系。法律的尺度是完全一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41条
相关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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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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