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侵占集体土地用于宅基地的最为突出,很多恶意占有人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没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狭义的恶意占有,专指无权占有人主观、恶意占有他人的财产,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即所有权式恶意占有。这是一种侵占行为,是最恶劣的恶意占有类型。即使无权占有人所侵占的财产没有毁损、灭失,同样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侵占公共财产的有可能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广义的恶意占有,泛指所有权式恶意占有,占有权式恶意占有,使用权式恶意占有,收益权式恶意占有,处分权式恶意占有,以及占有权式加使用权式恶意占有,以及收益权式加处分权式恶意占有等形式。
恶意占有的主要形式类别如下。
(1)占有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轻量级的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已经构成事实上的恶意占有,但没有使用与处分其恶意占有的财产,也没有取得任何收益,却已构成轻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仍然属于有过失、有瘕疵的占有,需要承担返还原物的责任,保管财产不善良的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使用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较轻量级的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明知自己使用的财产是恶意占有人的财产而占便宜使用,与其他恶意占有人同流合污而恶意使用其财产。尽管有付出或者无付出而无收益,也没有处分其所无权占有的财产,却已构成较轻的侵权事实。
此类无权占有人仍然属于有过失、有瘕疵的占有和隐秘占有,需要承担擅自使用该物和返还原物的责任,保管财产不善良的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收益权式恶意占有
是一种较重量级的间接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人明知自己持有的财产是恶意占有人的财产而占便宜收益,利用其他恶意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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