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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5-2(第2节)

的理解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减少盲目性,人人争取做一个完美的有权占有人。

此项特别规定,对于各种无权占有人,由统一的善意占有制度、占有关系法和侵权责任法规范与调整。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权占有,包括不具备自物权占有与他物权占有、优先权占有与自主权占有、所有制占有与非所有制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辅助占有,以及不具备其他各种类型的无权占有。

从占有关系的发现、发生、设立、确认、公示、保护、限制、规范、调整到变更、转移、消灭或者整合、分裂的整个过程,均不符合普通物权法或者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关于有权占有的原则精神,对于公有物、共有物、合有物、私有物或者其他物权人之物存在不合法占有或者不合理占有、不合适占有。

此项一般规定,对于民间之物产生的无权占有,由占有关系法、侵权责任法以及习惯法规范与调整,正确区分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的责任范围,恰当地保护所有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和物权法理论与实践中,将无权占有划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两大类型,建立健全善意占有与取得制度,是有其一定的必要性与必然性的。倘若将所有的善意占有当成恶意占有,定然会连累无辜者,打击面太宽,而且对于保护合法的交易和保证交易安全也起反作用。

诚然,对于善意占有也不必过分宠爱宠信,毕竟这是一种有很大缺点的占有形式。在承认中加以严格控制,在严格控制中有条件地承认,这才是一分为二式的正确态度。

2、两大类型

基于传统的物权法理学推断,对于民事主体而言,依无权占有人是否误信为有权占有的权源为标准,占有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此种占有之分类,系无权占有之再分类。不过,对于有权占有,系为合法占有、合理占有、合适占有,无区分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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