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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04-2(第3节)

系。普通物权法系中关于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等占有关系的推定公式,在这一占有体系中仍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重点在于担保债权式占有关系的性质与形式、内容的推定。

明显的特征是,债权人恶意占有的概率很大,善意占有的概率很低。主要是源于债权人明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无权占有、不能越权占有之财产或者权利却执意占有,源于担保合同未约定占有而强行占有,导致债权人恶意占有行为的发生。

抵押权、质权都是基于合同关系而成立的,担保物权人违反合同约定,超过占有的标的物、占有时间和其他占有条件时,全部推定为恶意占有。

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因占有人保管不善,导致占有物或者权利毁损、灭失的,占有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原因,占有人故意延迟行使担保物权,造成债务人精神磨损或者财产价值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留置权享有占有债务人动产的一些特权,甚至可以在不签订留置权合同的情势下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适用同一法律关系的一般留置权与不适用同一法律关系的特殊留置权,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推定规则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规矩式占有关系,后者是扩大式占有关系。

总体上,留置权之占有关系应当相对扁平一些,恶意占有的范围应当适当缩小。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存在,客观上需要对留置权人加权,包括增加占有的权利、处分留置物的权利在内。

3、制度物权法系的侧重点

制度物权法系的侧重点,在于公共利益保护主义和国家利益中心论的物权化方针的侧重点。这是高端占有关系推定方式的侧重点。

国家、集体法定物权和重点财产保护,私人重要的和大额财产的保护、社会福利的保护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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