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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1-2(第3节)

样的情势下,当事人应当重新理清头绪,继而理顺三者之间的占有关系与法律关系,不能将错就错。否则,不仅不能安全地返还原物与原孳息,反而会陷入更加错乱的困境中不能自拔。

2、三角关系的性质

善意管理人义务的性质,往深处讲,一般而论,不是平面式的义务性质,而是立体式义务性质。包括了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三角占关系。

恶意占有人将有权占有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擅自处分给善意占有人后,只是形式上转移了占有,而内容上、实质上产生了三角占有关系。

这跟正常的交易行为和转移占有行为是不一样的。

正常情势下,转移所有权的占有,就不发生两者之间和三者之间的占有关系,占有人的所有权是独立的占有权形式。

所有权人向用益物权人转移物的占有或者权利的占有,这两种人发生的是正规的自物权与他物权之间的占有关系。

以上是无瘕疵的占有与占有关系。

非正常情势下,转移所有权的占有,就发生了三者之间的占有关系,占有人的所有权不是独立的占有权形式。恶意占有人与善意占有人都不能与有权占有人、恶意处分人进行切割,形成了隐形的三角占有关系。无论善意占有是以所有权形式占有,或者是以他物权形式占有,也无论善意占有人是否发展了占有关系,于善意占有人返还原物之前,一直隐形地存在三角式占有关系。以上是有瘕疵的并且是三角式的占有关系。

所谓一直隐形地存在三角式占有关系,应当是作这样的理解与解释:

(1)法律意义上,有权占有人的占有,不因恶意处分人的非法处分、善意占有人的瘕疵占有而消灭。有权占有人得到了足够的损害赔偿则另当别论,这是后话。

(2)法律意义上,恶意处分人将他人之物或者权利非法处分给他人以后,取得转让费之类的价金的,遂由物或权利的占有变成了金钱的占有。其占有的是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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