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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2-2(第3节)

使用人、利用人的占有行为,导致物本体上重度损耗或者轻度消耗,致使物的使用价值或者利用价值减少甚至降低为零。

物本体损耗,包括物理损耗、自然损耗、人为损耗、意外损耗等类型。

一则,物理上之自然损耗。

物理上自然损耗,即物本体自然发生的物理性能之损耗,也可以致使物的使用价值或者利用价值减少甚至降低为零。

是指自然物、人造物或者有机物、无机物以及无形物等,因物本体自身上的原因,造成物的数量、质量、重量、成份、内容、形式、表现、色感、适用性等性能自然而然地耗损或耗能、耗费以至于耗竭,使得物的使用价值、利用价值减少甚至降低为零。

通常,所谓物理自然损耗,是专指有形物、有体物的自然损耗。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也将一些无形物、无体物的自然损耗包括在内。如知识产权中大量存在无形物、无体物因素,电力、磁力也是广泛应用的无形物、无体物,某些有特殊用途的射线、超声波、原子、中子、粒子、纳米和特定的化学元素等无形物、无体物,都有可能发生物理自然损耗。

二则,人为之损耗。

人为损耗,即人的主观能动性可加速物的损耗,也可以致使物的使用价值或者利用价值减少甚至降低为零。

物本体因人的活动、外力作用而造成的机械磨损、物质消耗,致使物的使用价值或者利用价值减少甚至降低为零。是指自然物、人造物或者有机物、无机物等,因人的活动、外力作用的原因,造成物的数量、质量、重量、成份、内容、形式、表现、色感、适用性等性能自然而然地耗损或耗能、耗费以至于耗竭,使得物的使用价值、利用价值减少甚至降低为零。

相比之下,此类损耗比物理自然损耗更强烈,损耗值一般可大幅度上升,从而加速物的毁损、灭失进程。

三则,意外之损耗。

意外损耗,指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外造成物的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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