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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9-2(第3节)

泛性与复杂性非常惊人。所涉及到的占有制、占有权、占有人、占有物,关联到的占有条件、占有情势、占有状态、占有形态、占有形式、占有关系、占有效力以及占有保护、占有限制等等。展开来研究,可能数百万字也写不完,本巨著中已经展示了数十万字的篇幅,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部分。

《物权法(草案)参考》第469页这样感喟地阐述道:“占有如同一根红线贯穿整个物权法体系,不少物权法律制度都是建立在占有制度这一平台之上的。如占有与物权的保护,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保护请求权的差异与衔接;占有与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之间的联系,如占有与善意取得(即时取得)制度;占有与先占取得、占有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等。由于这些问题不单单流于理论研究的层面,它们和现实生活贴合得更加紧密,因此我们希望可以在对实践进行研究分析后,再完成对这几个专题的研究结论。”

对于占有、占有保护,倘若建立计算机模型,则可能需要搜集数万个数据样本,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需要民法专家、物权法专家、行政法专家、行政经济法专家和广大的干部群众一起,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奋斗才能成功。当下,占有保护的法理基础如此单薄,离建立计算机模型相去甚远。

对占有物或者对占有权益的侵占,于无占有条件情势下,是以非法、非理、非常占有为目的,以入侵式手段,将他人之物或之权益据为己有,构成物权式、事实上的侵害。

对占有物侵占的,是对于物的本体与使用价值、利用价值、作用价值或者经济价值上的侵占,是对占有人物权上的损害或者事实上的妨碍。

对占有权益侵占的,是对于物的占有人之支配权、管领权、控制权、统治权等财产权益上的妨害。

对占有物或者对占有权益的侵夺,于无占有条件情势下,是以非法、非理、非常占有为目的,以取夺、掠夺、抢夺、强夺甚至豪夺为手段,将他人之物或之权益据为己有,构成物权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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