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根本无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说,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与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不大,跨过占有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而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十分罕见;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的,与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非常之大,跨过占有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而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十分罕见常见。
同是占有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时没有优先权,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却有优先权。于法律效力方面,这也是最明显的区别之一。
实际上,有权占有人的队伍最为庞大,各种所有制的、各种所有权的、各种他物权人的有权占有人,会构成数十种占有人、占有关系、占有形式,而且与各种普通债权、担保债权纠结在一起,使得物债权、债物权更加多样化与复杂化,物权保护请求权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壮丽景观。
等级森严是物权保护请求权系列对象中最大的特点。
普通物权占有保护系列中,以所有权为龙头,用益物权殿后,接着是用益权、单一使用权、单一占有权、享用权、享占有权等,并与各种各样的中介式、信托式普通物权构成等级制占有体制。一般而论,等级越高的优先占有权和物权保护请求权就越强,否则就越弱,以专属所有权为最强,以无优先权的单一占有权为最弱。
为了防止所有权人的权利过于膨胀,法律关系上,既授予所有权人以自物权类别的物权保护请求权,同时授予用益物权人以他物权类别的物权保护请求权,进行相互限制、相互平衡。
譬如,“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抵押不破租赁”规则、“天然孳息归用益物权人获取”规则,以及“重合同守信用”规则等,是比较典型的他物权类别的物权保护请求权。是用于平衡和重新调整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案,广泛应用于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关系法中,效果显著。
所有的普通物权人,一般定义为有权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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