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23-2
占有保护正解概述
一、基本理念
(一)定义
占有保护正解,指以正确的态度解析有权占有正保护和无权占有准保护。对于有权占有正保护不溢美,对于无权占有准保护不一概排斥,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每一种应该有的占有保护。呵护占有保护的生态环境与生态平衡,充分利用无权占有准保护为有权占有正保护服务,并不是要保护无权占有人的非法占有,而是要利用无权占有来对付无权占有,以毒攻毒,从而达到乱而治之的目的。
所谓不溢美,是指所有的有权占有正保护同样是受法律限制的,不得夸大占有范围与占有保护的权利。权利人不得滥用物上保护请求权、物权保护请求权、权利保护请求权、利益保护请求权,不得以损害占有相对人、占有关系利益为代价,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是行使权利的必要的前提条件。
所谓不一概排斥,是指特定的无权占有准保护,于特定的法治环境条件下,同样合理享有或者合适享有物上保护请求权,不得贬低和一概否定特定占有保护的功能与作用。作为有权占有正保护的帮手,肯定有着一定的积极因素与积极影响、积极意义,于占有保护体制中应当占有一席之地。
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纵横捭阖地解析关系特别广泛、内容特别复杂的占有保护,就会有许多新发现、新收获,就可以通过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来统揽全局,然而以点带面各个击破,正确处理占有保护的各种矛盾就能够迎刃而解,甚至于易如反掌。那么,仅仅承认一种占有保护而随意否定另一种占有保护,是违背公平公正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的,违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
当我们决定自物权人占有保护模式时,同样要注意他物权人占有保护模式;当我们决定债权人占有保护模式时,同样要注意债务人占有保护模式;当我们决定有权占有人占有保护模式时,同样要注意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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