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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29-2(第7节)

狩猎地、盐地、矿地、水源地等,“不得设定负担或租赁于外国人。”

所有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土地,连出租、抵押给外国人都不行,更无需遑论转让给外国人。这种规定非常重要,对于抵制外国金融、地产大鳄的掠夺和房地产泡沫危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过度开放房地产市场,由房地产泡沫所导致的经济衰退长达30年;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即房地产泡沫危机,也是因为没有抵制外国金融、地产大鳄的掠夺所至。08房地产泡沫危机重创了美国经济,也重创了世界经济。台湾由于强化了土地管理,就没有出现美国、日本和东南亚那种房地产和金融危机,经济上一直平衡地发展。

2.最支持型。

香港、澳门为特别行政区,中央最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立法,基本上保留了旧的不动产制度和不动产登记制度立法方面的自主权。

很多人只知道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地区,殊不知他们的土地所有权百分之百是国有化(公有化)的,不存在所谓的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模式。他们在不动产方面的公物权与私物权界限是很明显的。他们的不动产管理水平和不动产登记制度地方立法水平并不落后。

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由于英国当局100年的租借和葡萄牙当局400年统治中国政府主权下的土地,故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转让和设定担保负担,只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自由转让和设定担保负担。

就是说,在香港,单位、个人所取得的土地产权不是土地所有权,而是地产权,所适用的法律是英国法,即信托地产制法。英国法的地产权,包括占有地产权和将来地产权、残留地产权和复归地产权、完全拥有的地产权与租借地产权,均为信托财产权。

英国财产法中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王的,其他任何人也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这跟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管理与土地登记制度如出一辙。国王代表国家并不代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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