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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33-2(第2节)

从物权法学原理和物权关系法表现中推断出来。一切非法来源的不动产与动产、有形物与无形物、要式物与略式物、本原物与派生物、主物与从物、自主物与他主物,全部采取一票否决权的办法实行限制与禁止,从而适时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美好的法治环境,为整个物权社会服务。

物权法效力,主要指物权法应当具备的执行效力、对抗效力和应当涉及到的溯及效力,包括物权关系、法锁关系、合同关系、信托关系、排他关系、对世关系、人事关系、分配关系、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的法律效力。其标志是从物权法开始生效之日起,全部的执行效力、对抗效力一同发挥作用与能效,扎实地鉴定溯及效力,是本法律与各种人的行为关系、本法与他法的能效关系的综合体现。

物权法不是低级层次、简单形态的财产法,而是高级层次、复杂形态的财产法,必然会牵涉到形形色色的人物与事物,牵涉到各个等级的物权主体与客体,甚至于由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牵涉到制度物权法。

本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上4大类物权确认与保护对象,就是贯彻执行物权法的对象,当然包括维权的对象和反侵权的对象。

本法第5条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中国物权法由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两大内容组成,其中也添加了部分的制度物权法的内容。如国家这个物权主体,在西方国家看来是属于“公法”(制度物权法)来规范与调整的,不属于民法(普通物权法)来规范与调整的,中国物权法不仅将担保物权法添加进物权法,也将公共物权主体添加进物权法。土地类等自然资源、无线电频谱等天然资源,涉及到国家的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的各种资源所有权,主要是由制度物权法来规范与调整的,中国物权法也引进了大量的制度物权法的内容,尽管条款不多,但法律质量与份量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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