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家所谓的“且与本权结合后,也能具有权利的性质”,说来说去,还是说到占有的权利上来了。所谓占有的权利,当然是专指有权占有人依据本权所能涉及到的权利。
关于占有关系,可能会牵涉到数十种至数百种之多。简单地说,主要有: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之间的关系,善意占有(处分)与恶意占有(处分)之间的关系,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之间的关系,和平占有与强暴占有之间的关系,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之间的关系,继续占有与不继续占有之间的关系,无瘕疵占有与有瘕疵占有之间的关系,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之间的关系,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之间的关系,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之间的关系,趋利性占有与非趋利性占有之间的关系,纯粹的占有与杂交的占有之间的关系,权利性占有与事实性占有之间的关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以有权占有关系而言,涵盖全部的普通物权关系,远远多于无权占有关系。其中,所有权与用益物权之间的关系,是最显要的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之间的关系,这里面还可以划分出数十种有权占有之间的关系。因为不动产、动产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品种繁多,此类占有关系肯定是品种繁多。所有权本身与用益物权本身,包括专属类、专有类、专控类、一般类和制度信托类、普通信托类所有权与用益物权,两者相加就有12种之多。
(二)特别优先权
普通物权关系中亦普遍存在等级制度,自物权优于他物权、上物权优于下物权,是一般性的优先权。然而,当普通物权关系中介入了特别优先权时,从而会改变物权关系的运行机制,对于所有权保护主义和所有权中心论的物权化方针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特别优先权,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方面的占有特权或者先取特权、特许物权等。表面上是普通物权,事实上是普通物权中的特别物权或者特种物权。
最常见的是衣食住行的权利,这是人们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这里面的特别优先权出现的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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