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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1-2-2(第4节)

额抵押权的规定,而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又适用于一般抵押权的规定。

3、制度物权系统

制度物权系统,包括政策物权系统和物权法中大部分的技术物权系统,都是整部物权法中的关键系统。某些重要的物权主体和客体的强制性规定融入物权法后,对普通物权系统、担保物权系统起统帅作用,约束力、执行力和威慑力是最威猛的。

政策物权系统是制度物权系统的最大辅助系统,仅仅涉及土地类政策法规就多达200多部。政策物权法主要是对于制度物权法进行补充规定或者进行微调,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化解确认、保护、利用物权中的矛盾,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制度、政策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干预与严厉打击。

制度一旦确定就会保持很长的时间,而且很多内容是“大棒”;政策是可以不定期制订与修改的,而且很多内容是“胡萝卜”。因此,很多人平时在享受制度物权而熟视无睹,或者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很多人一旦享受到政策物权现时的好处就念念不忘,或者把制度物权长远的好处忘记了。多年来,很多主流媒体连“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不提了,宣传“制度物权”的人非常罕见。

本质上,中国物权法是公法与私法合一、民法与商法合一的混合式物权法。国家、集体这两个巨型的物权主体的存在,必然发生所有制关系、特别优先权关系和特别排他权关系,必然牵涉到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制度、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农民地产权特别保护制度、不动产或者动产征收征用制度,以及金融、证券、基金、股权、知识产权质押并与此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等。

物权法中分量最大而且非常重要的是不动产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格外突出。土地的专地专用制度、节约用地制度、集约利用制度、不动产统一规划与登记管理制度、耕地特殊保护政策、不动产征收补偿政策等,是针对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包括各级政府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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