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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2-2-1(第8节)

一方面,国有、集体的资产每年流失非常严重,竟然多达数以万亿元计;另一方面,私有财产的保护也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局面,很多地方发生强征地、强拆迁事件,严重破坏公民的合法权益。

原来,《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也只能部分地缓解物权关系的矛盾,只能消除部分零物权关系的危险,我们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课题上永无止境。一些无法无天的违法犯罪分子和一些胆大包天的零物权关系人,连宪法、刑法也不放在眼里,更不把物权法放在眼里。由此可见,我们的社会责任区与正义事业感,除了普法、学法、用法、执法以外,又增加了一个“护法”的内容。

关于贯彻执行零物权关系法,真正是“任重而道远”!反侵权、反腐败和正确处理零物权关系,是自古以来永恒的命题,也是世界性最棘手的社会问题之一。首先要集中解决的问题,是“公权私化”和“私权公化”两个极端性的问题。其次要作长期打算,不能掉以轻心,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希冀毕其功于役。

物权法第56条关于〖国家所有权保护〗的特别规定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零物权关系法,概括为反侵占、反哄抢、反私分、反截留、反破坏。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除了自物权的保护以外,他物权的保护和其他各种权益的保护,同样需要统一进行“反破坏”。

物权法第63条关于〖集体所有权保护〗的特别规定是:“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零物权关系法,概括为反侵占、反哄抢、反私分、反破坏。同样地,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除了自物权的保护以外,他物权的保护和其他各种权益的保护,同样需要统一进行“反破坏”。

物权法第65条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特别规定是:“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侵占、哄抢、破坏。”零物权关系法,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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