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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2-2-3(第9节)

同时也浪费法律资源,一场官司下来几个月来都下不了台,连法官也不得不为这种侵权案件而徒生烦恼,更何况令被侵害人气恼不止。事情往往是,零物权关系人是一帮子人,被侵权人是一个人,没有诸葛亮舌战群儒的本事,恐怕也会被气得吐血。

物权法和法官们、理论家们已经认识到应当向弱势者倾斜,以解决马太效应、蝴蝶效应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和公益诉讼机制,这种办法都是很好的。全国各地拖欠工资、拖欠债务等问题很多,尤其是强迫拆迁、强迫征地和拖欠征收补偿费问题的矛盾激化,成为全社会很不稳定的不利因素,有的妥善处理了,有的拖延很长时间没有得到处理。由此可见,反零物权关系的劣根性确实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所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所有的零物权关系都有破坏性的一面,破坏正常的物权关系是其中的罪证之一。至于破坏物、破坏物权、破坏物权关系等,大家脑子里都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概念:“反破坏”是一个永恒的命题。大家心里上是同仇敌忾,至于行动上是否做到真正同仇敌忾就不得而知。现在很多人讲实际,而帮助别人维权需要耽误工夫,甚至于遇到什么风险、危险什么的“不测之祸”,打退堂鼓的人总是会出现的。

2、左右一致的连贯性

同样地,零物权关系存在侵占、哄抢、截留、私分、破坏的违法行为,零物权关系法连贯起来就是反侵占、反哄抢、反截留、反私分、反破坏的制裁措施。因为左面5种劣质性能存在连贯性与连续性,且为共同的性质特征,所以右面5种优质性能也存在连贯性与连续性,且为共同的性质特征。

国家财产保护方面。侵占,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其经营、管理的国有财产非法占为已有。哄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参与多人一起强行抢夺国有财产的行为。私分,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国有财产分配管理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财产按人头分配给单位内全部或部分职工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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